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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新闻

酱油食醋酿造新标准,溯源安全不可缺

作者: 2021年8月17日2021年08月18日暂无评论

酱油和食醋是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调味品,具有很大的市场体量。并且有着极广泛的消费受众和习惯支撑,再加上市场的细分化和高端化,整个行业消费量和消费额均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。从行业规模来看,2020年,酱油行业和醋业市场总体也超过了1000亿元。不过,作为调味品行业最重要的两种产品,酱油和食醋等调味品行业的重要领域,一些不法勾兑行为正影响着整个行业的发展,与食品安全的总体要求也背道而驰,亟待规范行业乱象。

食醋按照完整发酵酿造工艺生产有一个较长的周期,占比较高的投入成本,一个发酵周期,标准是在28天左右。如果是山西陈醋的话,还要有沉淀的过程,需要放两三个月甚至一年。而用冰醋酸或者醋精勾兑完全不需要发酵,一天就可以完成生产,成本更是绝对低廉。酱油的勾兑造假也是如出一辙,工业用盐、色素、食品添加剂加上自来水一勾兑,贴上标签就是一瓶“李锦记”牌或“海天牌”的酱油。

用工业用冰醋酸等勾兑醋,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并危及公众身体健康,更重要的是,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,正规厂家苦不堪言。为了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,提升酱油和食醋产品质量水平,保障食品安全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7月21号发布了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。公告对酱油和食醋提出新的标准,直击不法勾兑!

公告主要指出:

  • 酱油生产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,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。
  • 食醋生产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,不得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。
  • 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,不符合酱油和食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调味品,不得标注“酱油”“食醋”名称或类别。
  • 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“配制酱油”“配制食醋”的产品。

同时,在严禁调配勾兑酱油食醋产品生产的同时,市场监管总局,对酱油食醋企业提出了重要指示:鼓励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管理,实施先进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,加强产品研发创新,制定产品质量标准,生产高品质的酱油和食醋产品,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,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。鼓励研发生产低盐酱油等产品。鼓励酱油和食醋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。

在防止勾兑配置酱油食醋进入市场的同时,企业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。在安全追溯体系的保驾护航下,实行全链路数字化管理,市场上劣质产品和假冒产品均无法再对企业造成伤害,保护了品牌,保护了消费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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